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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06-12 次浏览

  导读: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以及任何补贴都是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关于防暑降温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陈老师东莞会计培训学校已经做出详细的解释,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防暑降温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资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A住房公积金;B医疗保险金;C基本养老保险金;
  
  D失业保险金;
  
  (10)另据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费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因此,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应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且不属于免征范围,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标准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以上就是陈老师东莞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整关于防暑降温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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